JRS直播吧讯 北京时间3月4日,来自国内知名媒体“西北望看台”的透露,近日38岁的前国脚王万鹏因在酒吧打人,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事件发生在去年7月25日晚上10点半左右,当时担任中甲陕西长安竞技足球预备队助理教练员王万鹏与其他两位陕足助教刘轶冰、孟国强到某酒吧喝酒消费。在喝了半个小时左右,他们要求唱歌,但酒吧工作人员因时间太晚会扰民为由,拒绝了他们的要求,这引发了王万鹏等3人的强烈不满。
随后,刘轶冰、王万鹏、孟国强三人与酒吧人员发生冲突,致使一人轻伤二级、轻微伤,一人轻微伤。最终经过判决,王万鹏、孟国强因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刘轶冰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1982年出生的王万鹏出生于大连,球员时代司职后卫,职业生涯先后效力长春亚泰、大连一方、大连超越、宁夏火凤凰等队。1997年加盟亚泰的他,曾随队在2007年夺得中超联赛冠军和2009年的中超联赛亚军的殊荣,并且跟随亚泰征战了亚冠联赛。
2008年,王万鹏还入选了中国男足国家队,在国足对阵阿联酋的比赛中出场。2011年10月,王万鹏还曾在亚泰与国安的比赛中,朝主队国安球迷做出了双手竖中指的动作,因此被足协停赛8场罚款了5万元人民币。而另外一位被告人刘轶冰也曾是职业球员,曾效力厦门蓝狮、火车头雅琪、广州松日、上海中邦,2008赛季结束后退役。